第十一章:风雨飘摇-《双修武神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巧珠也修了武道,但贵物金手指依然是贵物金手指,根本没有给她多加一点武道修为的意思,还是加点在了数学上。

    李师霞到了知天命之年,半生已过,用度无忧,也就不奢求长生仙道了,感觉就像被谢元潜同化了一样。而且谢元潜那些个蓝星科学实验,也让她焕发了人生事业的第二春,

    她可是筑基仙人,承受能力比谢元潜高得多,加工出来的材料比谢元潜的精确的多,实验成功率也高很多,

    与其说是谢元潜在点科技树,不如说是李师霞在做研究。

    楼芳的道侣被外派参战,至今未归,而她的女儿也跟着羽彤公主上了战场,渺无音讯,她在家整天愁的头发都白了,是真的老了。

    沈弦雅倒是命最好的一个,背靠羽音殿的她凭借着谢元潜源源不断的佳曲步步高升,

    如今已经是羽音殿的新秀了,频频出入皇室贵族的宴会之中,比起李师霞当年来也是不逞多让的存在。

    谢元潜今天又查看了一下他的贵物金手指:

    【当前道侣数:2】

    【妻子公孙红叶,侍女罗巧玲对你至死不渝】

    【双修加成:剑道,数学】

    【奖励:剑道感悟+1,数学+1,武道修为+3】

    它还是这么的贵物,都5年了啊,实在是吐槽不动了的谢元潜将千言万语都汇成了一句长叹:

    “唉~!”

    枕着他左臂的公孙红叶还以为他在担心国都召集令的事,宽慰他道:

    “夫君莫要担心,那召集令我去便是。”

    谢元潜当然不是担心那个,而且让女人站在他身前,未免太不男人了,

    即使公孙红叶境界远高于他也不行,这是他身为男人的尊严,

    “红叶不准去!我们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时候,你是我们家最后的底牌,不容有失!我好歹也是个化劲武者,应付流民还是不在话下的。”

    枕在他右臂的巧珠也附和道,

    “夫人莫慌,我会与老爷一起去的,您就安心吧!”

    可谢元潜也不许巧珠去,

    “你也不能去!夫人冲击筑基不容有失,你和丹青妙笔佳瑶她们要好生照看着,不许出来!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,两女都不同意了,这也不许那也不许,难道要她们急死在家里吗?

    谢元潜肯定也不是想一个人抗下所有,别忘了家里还有另一个顶梁柱呢。

    “到时我会和岳母一起行动,岳母可是货真价实的筑基仙人,你们就放心吧!”

    两女这才稍稍放心,但还是千叮咛万嘱咐谢元潜要保护好自己。

    谢元潜则表示,这些不用你们说,我可是谢元潜啊,谁还能比我苟呢?

    之前在镇子里采购的物资可还有大半没用完呢!

    所以说啊,多亏了数学啊,没有巧珠的提前预警,他们一家估计也难逃厄难啊。

    而且比起国都内艰难维生的普通修士,他们早早的准备好了物资倒是还能在这种动乱的时候过得滋润些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谢元潜倒是第一次觉得这个贵物金手指还是有点用的嘛。

    今天谢元潜就要响应羽国召集,和李师霞一同维护国都的治安了。

    昨晚两女对他是言听计从,让他为所欲为,打了一场心满意足的大胜仗。

    李师霞也是早有准备,带着她那些魔改发明已经蓄势待发了,其实说起来她还有一点小激动呢,

    毕竟搞了这么多的发明,现在终于有用武之地了,她也是期待值拉满了。

    看来还是谢元潜对她太好了,李师霞现在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说回这羽国的召集令,

    因为战事激烈,所以羽皇不得不将国都的守军也派去抵抗孟虎宗,那么国都守备必然会空虚,城内秩序也因为不断的有流民涌入而逐渐崩坏,

    所以羽皇颁布了召集令,凡是在国都购置了洞天福地的修士,每户都必须派出修士来临时加入城卫军,维护国都的治安,相应的羽家会给出足够的报酬。

    这倒是一手妙棋,因为能在国都购置洞天福地的修士都必然不会是等闲之辈,现在国都的安危与他们的福祉是息息相关的,他们自然不会坐视不管。

    那些仙域连锁产业呢?羽皇不向他们求援吗?

    他一个小小的家族皇帝哪请的动这些人啊,这些产业不浑水摸鱼他就谢天谢地了,指望他们会帮忙不如指望火羽仙鹤成精护国呢。

    那向外求援呢?羽家在这盘踞如此之久难道就没有盟友吗?

    蓝星有句治理名言啊,

    国家之间只有利益,没有其他,

    盟友?不过是和平时期藏起了獠牙的野狼罢了。请神容易送神难的道理在哪里都是通用的。

    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紧要关头,羽家是不会求援的。而且现在战局其实也有向好的态势发展,羽彤公主太给力了,屡战屡胜,已经止住了孟虎宗的进攻趋势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意外的话,用不了多久羽家就能和孟虎宗握手言和了。

    但现在,谢元潜和李师霞还是要为羽国出一份绵薄之力的。

    有楼芳的关系,他们也没有被分派到守大门那样的危险岗位,只是负责羽墨巷的治安就可以。
    第(2/3)页